唐山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唐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-唐山市第一中学

唐山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唐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人:admin    发布时间:2019-06-28

各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(管理区、园区)教育局,市直中小学、幼儿园,局机关有关处室:

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唐山市名师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唐政发[2015]30号)、唐山市教育局《关于印发〈唐山市中小学名师工程实施方案〉和评选首批名师的通知》(唐教师字〔2011〕11号)精神,按照我市名师工程实施规划,现就我市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名师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评选范围

按照《唐山市名师管理办法》规定,今年将继续进行中小学所有学科和幼儿园教师的新名师评选,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均可自愿申报。

享受名师待遇届满三年的市级名师(即2016年命名的市级中小学、幼儿园名师),符合换届复评条件的,本人自愿申请,单位审核同意,可参加换届复评。

已连续享受两届(满6年)名师待遇的名师,不再参加复评。

二、初评名师的名额分配、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

(一)名额分配

每个县(市、区)限报4人,其它管理区、开发区、园区限报2人(含南堡开发区),市直学校(园)限报2人。同一学段、同一学科限报1人,校级领导、教研员合计限报1人。市教育局机关教研人员限报2人。市局机关人员申报,其所在处室同意后,要报分管局长审核、签字,加盖局公章。为促进名师结构的合理分布,各单位应优先从没有市以上名师的学科中推荐。

(二)评选条件

严格执行《唐山市名师管理办法》和《唐山市中小学名师工程实施方案》所规定的评选条件:
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模范遵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师德修养,特别爱事业,特别爱学生,特别肯钻研,特别能奉献,在学校和社会广受好评。近五年,曾获得过省级、市级或县级以上综合表彰,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。

近五年,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违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,受到通报批评的,不得参评。

2.在全市教育教学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、较高公认度和知名度,堪称学科带头人。

3.教学业务精湛,教学业绩突出,育人成果丰硕。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、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、突出的教育教学专长与鲜明的教学风格,在新课程改革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所培养的学生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终身发展能力,所任学科教学成绩长期居全市先进水平。近五年,在市级及以上重大教育教学活动中承担过示范课、专题讲座等任务;或在学科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以上奖励;或参加教学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、省级二等级以上奖励。

4.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能力、创新能力强,成果突出。近5年,至少具备以下其中一项:①至少主持或承担过两个市级或1个省级、国家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;②正式出版了本学科教育教学类著作;③在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中获得市级一等或省二等以上奖励;④在国家公开发行的教育类期刊(期刊主管单位为省级及以上)上发表3篇及以上本学科教育科研成果,或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本学科教育科研成果(以上论文、论著均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)。

5.已获得河北省特级教师或省级、市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,并被正式命名为县(市、区)级(市直学校级)学科名师。

6.潜心学习研修,认真参加中小学阅读行动和各种培训,及时掌握新理念、新知识、新方法,在自身专业发展方面起到示范带动作用。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教学示范和支教帮扶活动,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成绩显著。近五年,曾指导和培养过的青年教师中,至少有2名被评为县(市、区)级及以上骨干教师。完成每年的继续教育任务,考核合格。

7.具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。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,小学、幼儿园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。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等级。

有较丰富的课堂教学经验,至少在一线教学岗位累计工作满5年。

8.身心健康,年富力强。截止到2019年9月10日,男教师不满55周岁,女教师不满50周岁。

9.评选重点为一线教师,并尽力向农村教师倾斜。校级领导干部参评的,任课不得少于一线教师课时量的三分之一;推荐和评选总量原则上控制在10%以内。

10.参评教师需承诺,如评为名师,能够遵守《唐山市名师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全面履行名师的职责和义务,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。

(三) 评选程序

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,在教师自愿申报的基础上,由学校(幼儿园)、各县区(市直学校)、市级逐级审核评选。高一层级的名师须在低一层级的名师中产生。未进行本级名师评选的,不得向上一级推荐参评人员。基本程序是:

1.推荐提名。一是由符合条件者自愿申请;二是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推荐;三是由各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(市直学校)进行初评,在限报名额内,新名师确定推荐人选。对已享受唐山市名师待遇满三年,并认真履行名师职责和义务的教师,如符合评审条件所规定标准的,经名师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签属推荐意见后,向市教育局申报。四是由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参评人选。

学校和各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和初评,尤其要把教师的工作实绩作为重要内容。基本条件符合,但工作实绩不突出的,不能推荐。

被推荐者要按规定如实填报《唐山市中小学名师基本情况摘录表》《唐山市中小学名师评审表》(见附件2、3),同时提交本人已获得的低一层级名师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及本县(市、区)教育局(市直学校)评选表彰本级名师正式文件的复印件;推荐单位要阐明推荐理由、签署意见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。 

2.学科评审。市教育局组成专家评审组,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;并根据各学科的不同特点,通过说课、答辩、实验(实践)操作等环节,对参评人的师德修养、业务水平、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评,确定入选名单。

3.民主测评考查。市教育局组成考查组,深入到教师所在县(市、区)、学校,通过民主测评、座谈、听课、查看资料等形式,听民意,查实情。

4.综合评定。评审工作办公室对考查结果进行汇总,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确定名师初选名单。

5.公示确认。对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初选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。公示期满,如无异议,视作评审通过;有异议的,由市教育局进行认真核查,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。

6.认定和公布。对评审通过的唐山市中小学名师人选,由市教育局报请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,印发表彰决定,颁发荣誉证书。

三、换届名师复评条件和办法

1.申报者必须具备本通知第二条所规定的10项名师初评条件。

2.名师须认真比照《唐山市名师管理办法》第三章所规定的“名师的职责和义务”。各项达标的,方可自愿提出申请参评2019年市级名师。

3.名师所在单位和县(市、区)教育局要对照《唐山市名师管理办法》所列“名师的职责和义务”认真审核。审核通过的,方可推荐参评2019年名师。

推荐复评的名师,要按要求认真填写《唐山市中小学名师换届复评推荐表》(见附件4),并按有关要求(见附件1)同时组档上报有关证件及证明资料。

市教育局评审委员会将根据《唐山市名师管理办法》各项规定进行综合评审。复评不再进行现场说课、答辩的环节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为确保名师工程专项资金足额使用到位,各县(市、区)、市直学校在上报名师卷宗时,必须呈报近5年市级名师专项资金(含每人每年奖励资金5000元及体检费1000元,新评名师还包括当年名师工作室建设经费12000元)管理使用情况及2018年度名师奖励资金发放领取表(复印件),由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(市直学校)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并上报。经费被挤占挪用滞留,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奖励资金的,要予以严肃查处,并取消其2019年名师分配指标。

(二)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本次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,要成立名师评选推荐领导小组,明确职能部门负责此项工作。在评选推荐工作中,要坚持实事求是,严肃工作纪律,做到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择优,宁缺毋滥。要坚持以下原则:          

1.拟推荐上报人选必须是本级名师,未进行本级名师评选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(以正式文件为准)。

2.要充分发扬民主,做到评选条件公开,推荐人选公开;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,严肃认真地进行评选推荐工作。

3.要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。学校向县区推荐之前、县区向市推荐之前,要在教师所在学校及县区公示一周以上。公示要采取公示栏张贴和网站登载两种形式。各县区(市直学校)公示开始前,必须向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报告,以便接受检查。未经公示的,不得向市推荐。

4.对在此次名师推荐评选中,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,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。

(三)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要按要求将参评教师相关材料组档成册(见附件1),连同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的《唐山市中小学名师推荐人选一览表》(见附件5),《唐山市中小学名师换届复评推荐人选一览表》(见附件6),近5年市级名师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汇报,2018年名师奖励资金发放领取表(复印件)各一份,按指定时间,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;电子版(用EXCEL文件格式)发至电子邮箱:tsmsps@163.com。逾期不候。

7月16日上午:市直各学校(园)、局机关。

7月16日下午:路北、路南、古冶、开平、芦台、汉沽。

7月17日上午:丰润、丰南、滦县、滦南、乐亭。

7月17日下午:迁安、迁西、遵化、玉田、曹妃甸、高新区、海港区,南堡开发区。

(本文件电子版及附件请到邮箱tsmsps@163.com下载,密码:jyj2801622)

如有疑问,请与我局教师工作处联系。联系人:吴明哲,联系电话:2801622。

 附件:1.唐山市中小学名师申报材料组档报送要求

2.唐山市中小学名师基本情况摘录表(略)

3.唐山市中小学名师评审表(略)

4.唐山市中小学名师换届复评推荐表(略)

5.唐山市中小学名师推荐人选一览表(略)

6.唐山市名师换届复评推荐人选一览表(略)

 

              

2019年6月25日


返回

河北唐山一中